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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處室:
近日,省教育廳發文----《省教育廳關于開展 2018 年江蘇省教科學研究成果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蘇教人函﹝2018﹞4號),我院決定參加此次評選活動,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和評選條件
本獎分為高??茖W技術研究成果獎、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和教育研究成果獎三類。
(一)評選范圍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公開出版的學術著作、正式發表的論文、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被相關工作部門采納或得到領導批示的研究報告等可以根據研究類別申報相應獎項。
高??茖W技術研究成果獎、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完成人為江蘇省內各高等學校(含內設機構)或其在職在崗人員;教育研究成果獎成果完成人為江蘇省內各類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上述單位的在職在崗人員。
(二)評選條件
申報的研究成果必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符合學術道德和學術規范,觀點鮮明,論據充分,資料翔實,數據準確,邏輯嚴密,方法科學,在理論上有建樹,在學術上有創新,體現政治標準與學術標準的統一。
2.在解決教育教學和科研工作實際問題上有突破,為促進教學和科研發展提供具有重要參考價值的意見和建議,有利于提升培養質量、提高教學效果。
3.具有較強的理論前沿性、學術創造性和實踐應用價值,對推進學科建設和理論發展、促進科技進步、服務黨和政府的重大決策,解決經濟、社會發展領域的重大問題發揮顯著作用,產生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各類別項目申報具體條件按有關實施細則執行。
二、評選名額
1.高??茖W技術研究成果獎設一等獎 20 項、二等獎 60 項、三等獎 120 項。
2.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設一等獎 20 項、二等獎 80項、三等獎 200 項。
3.教育研究成果獎設一等獎 20 項、二等獎 60 項、三等獎 120項。
根據申報成果質量,允許各等級獎項有空缺。具體推薦名額詳見附件 1、2、3。
三、評選程序
(一)省教育廳統一下發評選通知,成果完成單位或個人自愿申報,各市、各高校根據分配的名額組織推薦工作,并在規定時間內上報推薦人選相關材料。省教育廳在門戶網站上對所有申報江蘇省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獎的項目公示兩周。
(二)省教育廳成立江蘇省教育研究成果獎評選委員會,下設若干分評委會,評審結果公示一周,經省教育廳審定后發文公布。
四、有關要求
(一)同一研究成果在同一評選年度內只能申請江蘇省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獎之中一類獎項,不得兼報。已獲其中任一類獎項的成果,不得再申報江蘇省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獎的其他類獎項。已獲某一類一等獎以下獎項,如無重大創新成果,不得重復申報該類更高一級獎項。
(二)研究成果由 2 個以上單位或個人共同完成的,由成果第一完成單位或第一完成人申報。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過 5人,主要完成單位一般不超過 3 個。
(三)除高等學校推薦的研究成果直接向省教育廳申報外,其他研究成果按申報人單位隸屬關系(省管縣為原所在設區市)逐級審核,由各設區市擇優后集中申報。研究成果上報前,應在所在設區市教育局和高校的官方網站上公示。
(四)材料要求。請于4月30日之前,將相關材料報送至科研處,具體要求相關申報材料詳見附件。
附件:相關附件.rar(點擊下載)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