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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近日,江蘇省高等教育學會發布了《江蘇省高教學會2016年度高等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獎評選辦法》(見附件1),我院決定參加此次評選活動,現將相關內容通知如下:
一、評獎范圍和要求
1.評獎范圍:凡我會會員單位、我會所屬各專業研究委員會和學會其他團體會員的個人或集體的研究高等教育的成果(指在刊物或其他公開出版物上發表的論文、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以及經批準的內部刊物上發表的研究高等教育的論文和不宜公開出版的研究報告、論著等)均可申報參加評獎。我省與外省市人士合作的研究成果,也可參與評獎,但只評省內作者撰寫的部分(申報時需注明哪些內容為我省作者撰寫)。
2.參評成果的時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凡上述時限內發表的論文、出版的著作均可申報。
3.一個作者可申報多項成果,但受獎項名額限制,每個申報者只能評取一項成果獎,與他人合作者,可另增一項。
4.兩人及以上合作的成果獲獎者,每人發給同樣寫有合作者名稱的獲獎證書,但只發一份獎金。
5.自2016年1月1日以后,已在全國和省級評獎中獲獎的成果,因受名額限制,不參加申報評獎。
6.凡申報的論文或著作,均需經作者所在單位或我會專業研究委員會推薦,由單位集體報送。
7.每項成果獎收取評審費人民幣100元。
二、評獎標準與獎勵辦法
1.參評成果的基本條件:
參評論文、著作必須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理論聯系實際,對高等教育科學研究領域內的問題有較深入的研究,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或應用價值,有較好的文風和社會效益。
2.具體等級劃分標準:
一等獎:論點上有創新,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社會價值,在國內有較大影響或對實際工作有較大指導作用;
二等獎:觀點上有新意,或在他人的基礎上有新的結論,在部門或地區有一定影響,對實際工作有指導作用;
三等獎:應在已有研究基礎上有補充或有新的見解,有一定的影響。
3.獎項設置及獎勵辦法:
設置獎項為80項左右,獎項等級分配與獎勵辦法如下:
一等獎2-3項,頒發獲獎證書,并獎勵每項人民幣1000元。
二等獎10項,頒發獲獎證書,并獎勵每項人民幣500元。
三等獎70項左右,頒發獲獎證書。
請各系部按《辦法》規定認真做好評獎的組織、申報工作,并于規定時間內將《江蘇省高教學會2016年度高等教育科學研究成果評獎申報表》(見附件2)及論文、著作復印材料一式兩份(其中申報表需報送電子版至OA信箱)報送至科研處姚靜怡老師處,報送時間截止至5月22日,聯系電話:83628070。
附件1.江蘇省高教學會2016年度高等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獎評選辦法.docx
2.江蘇省高教學會2016年度高等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獎評獎申報表.doc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