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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1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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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處室: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選拔2017年高校優秀中青年教師和校長赴境外研修的通知》(蘇教師〔2017〕4號)精神,現就我校選拔2017年優秀中青年教師赴境外研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研修類別、期限及資助
包括訪問學者、團隊研修(含高水平大學科研團隊、應用型高校教學團隊、管理團隊)、校長跟崗研修三種形式。訪問學者一般12個月(已有半年以上留學經歷人員再次派出可選擇6個月),其他一般6個月。省財政資助12個月14萬元/人, 6個月10萬元/人。
二、選派數量及名額分配
根據省教育廳通知精神,中青年骨干教師高職高專院校總計派出120人左右。我校可推薦中青年骨干教師(訪問學者)2人,科研團隊1個(3-5人),1名跟崗研修校長(科研團隊、校長名額不納入各校推薦總名額)。
三、推薦條件
1、年齡及工作年限要求。申請人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科研團隊帶頭人、跟崗研修校長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職高專院校申請人應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2、學位和專業技術職務要求。高職高專院校申請人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并受聘中級及以上職務;應用型高校教學團隊成員應為地方屬應用型本科院校和高職高專院校教師;管理團隊成員應為擔任地方屬高校部門負責人的雙肩挑人員;校長跟崗研修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并受聘副高及以上職務,為高校負責人或廳級干部后備人選。
3、境外研修單位和學科要求。申請人的境外接受單位原則上為世界排名前200強高校或世界頂級科學研究機構,研修的學科應排名世界前列。高職高專院校申請人的境外接受單位可適當放寬,但必須為國際知名本科院校或高水平專科院校。世界200強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2016-2017年排名為參照(見附件1),學科排名以2016-2017年度ESI、QS學科排名為參照,允許提供其他評價體系的排名情況。
4、申請人境外邀請函要求。申請人境外邀請函,應由導師本人、相關院系或研究機構出具。跟崗研修校長應由境外高校負責人發出邀請。邀請函應明確研修起止時間及導師姓名、從事專業、職稱等。原則上具有副高職稱申請人的導師應具有正高職稱。
5、高職高專院校教師申請訪問學者可同時兼報應用型高校教學團隊研修。地方屬高校雙肩挑人員申請訪問學者還可同時兼報管理團隊研修。
四、申報材料
(一)《2017年度江蘇省高校中青年教師和校長境外研修申請表(訪問學者)》、《2017年度江蘇省高校中青年教師和校長境外研修申請表(高水平大學科研團隊)》、《2017年度江蘇省高校中青年教師和校長境外研修申請表(校長跟崗研修)》(見附件2、3、4)以及附件材料(A4紙雙面打印,裝訂成一冊);《2017年度江蘇省高校優秀中青年教師和校長境外研修推薦人選匯總表》紙質一份及Excel電子文檔(見附件5)。
(二)附件材料包括:(1)附件材料目錄(須標注頁碼);(2)學歷學位證書、高校教師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復印件;(3)外語合格證明材料;(4)境外研修單位邀請函及中文翻譯件(5)境外研修單位、導師簡介(在泰晤士排行200強以外的高校或世界頂級科學研究機構,需提交其他排名或證明材料);(6)研修學科世界排名證明材料(ESI、QS等截圖或其他證明材料)。(7)高水平大學科研團隊需提交課題立項或結題證明材料復印件。(8)因公臨時出國人員備案表(政審表見附件6)。凡復印件均需學校人事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屬實,凡外文均需同時譯成中文。
五、申報程序和時間安排
1、3月14日至3月24日,個人申請,填寫個人自然情況匯總表,由教師所在系部負責匯總并加蓋部門公章,于3月24日前報送給組織人事處楊建洲老師,需同時上報電子稿。
2、學校選拔。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