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江蘇省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獎評選工作的通知
- 發布人:admin
- 時間:2016-04-11
- 點擊:20720
- 來源:[db:來源]
各系部: 根據有關規定,江蘇省教育廳定于2016年開展江蘇省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獎評選表彰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和評選條件 本獎分為高校科學技術研究成果獎、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和教育研究成果獎三類。 (一)評選范圍:規定年度內公開出版的學術著作、正式發表的論文、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被相關工作部門采納或得到領導批示的研究報告等。其中,高校科學技術研究成果獎和教育研究成果獎在首次評審時,對參評成果完成年度不作要求;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參評成果完成時間須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評選條件:申報成果根據申報類別符合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2、3)。 二、有關要求 同一研究成果在同一評選年度內只能申請江蘇省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獎之中一類獎項,不得兼報。已獲其中任一類獎項的成果,不得再申報江蘇省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獎的其他類獎項。已獲某一類一等獎以下獎項,如無重大創新成果,不得重復申報該類更高一級獎項。 研究成果由2個以上單位或個人共同完成的,由成果第一完成單位或第一完成人申報。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過5人,主要完成單位一般不超過3個。 請各系部鼓勵教師積極申報,在4月28日之前,將有關材料按要求打印分 附件:1.江蘇省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研究成果獎勵實施細則(試行) 2.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勵辦法實施細則 3.江蘇省教育研究成果獎評審實施 4.相關表格和材料要求 科研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