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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文件 蘇教考招〔2020〕17號 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對口 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單獨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 各市招生辦(考試院、招考中心),各有關院校: 根據《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江蘇省2020年普通高校對口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單獨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蘇教考〔2019〕23號)要求,為切實做好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對口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單獨招生(以下簡稱“對口單招”)錄取工作,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穩順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口單招本科、專科統招批次錄取工作 (一)錄取體制 在對口單招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實行“招生院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對符合招生條件、成績達到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并符合投檔要求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按照院校招生計劃數100%,從高分到低分根據考生平行院校志愿投檔。招生院校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并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省教育考試院監督招生院校執行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招生政策及規定的行為。 (二)錄取原則與投檔辦法 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按照平行院校志愿進行投檔。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檔原則是“分數優先、遵循志愿”。普通類專業平行院校志愿的具體投檔辦法是:根據考生科目組類別(農業科目組按專業技能方向),按照考生投檔成績(文化與專業技能成績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檢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被檢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如沒有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則不能投檔。上述過程完成后,無論檔案是否投出,均視為該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投檔機會。如果考生檔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將不再補投到該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藝術類中藝術設計專業技能方向的投檔辦法是:對專業技能成績、文化統考成績均達到省控線的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文化與專業技能成績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投檔;音樂教育、播音主持、影視表演、舞蹈編導專業技能方向的投檔辦法是:對專業技能成績、文化統考成績均達到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照專業技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投檔。 對同分考生的投檔原則:在投檔時,對總分相同的考生,按其專業技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后投檔,如仍有同分情況,則將這部分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檔。 本科、專科統招批次院校服從志愿均按照“公辦”“民辦”的順序投檔錄取,公辦院校服從志愿錄取結束后,對民辦院校服從志愿進行投檔錄取。 (三)獎勵與照顧政策 1.關于國家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技能大賽、省創新大賽、“三創”優秀學生獲獎考生的獎勵政策: (1)參加國家或省技能大賽獲獎的考生,必須參加對口單招統一網上報名,同時填報參加專業技能考試和文化統考,取得文化統考成績,且獲獎的競賽項目與所報科目組對口,方能享受對口單招獎勵政策。鼓勵技能大賽獲獎考生參加全省統一專業技能考試,如專業技能考試成績與獲獎認定專業技能成績不相一致,取二者中較高成績作為專業技能成績。 (2)獲得國家專業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或省專業技能大賽一等獎的考生,可根據志愿直接錄取至省屬本科院校相關專業學習。 (3)獲得國家專業技能大賽三等獎或省專業技能大賽二等獎的考生,可根據志愿直接錄取至省屬高職(專科)院校相關專業學習。如考生成績達到本科投檔要求,先參加本科階段的投檔與錄取。 (4)獲得國家專業技能大賽優秀獎及以上或省專業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的考生,專業技能考試成績可認定為當年本專業全省統一專業技能考試合格線的120%(如超過滿分值,以滿分300分計)。獲得省技能大賽優秀獎的考生,專業技能考試成績可認定為當年本專業全省統一專業技能考試合格分數。 (5)國家及省技能大賽美容美發項目中,模特選手與技能操作選手享受同等獎勵政策。 (6)參加省級選拔賽獲獎選手與省技能大賽獲獎選手享受同等獎勵政策。 (7)獲得省創新大賽三等獎以上獎項、省“三創”優秀學生稱號、省技能大賽優秀獎的考生可享受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政策。 (8)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及省技能大賽優秀獎以上獎項、省創新大賽三等獎以上獎項、省“三創”優秀學生稱號的中職校往屆畢業生享受對口單招獎勵政策,從獲獎之日起三年內有效。 2.關于國家或省級體育比賽獲獎的體育類考生的獎勵政策: (1)國家或省級體育比賽獲獎的體育類考生,必須參加對口單招統一網上報名、專業技能考試和文化統考,取得專業技能考試合格成績和文化統考成績,方能享受對口單招獎勵政策。 (2)獲得全國體育比賽(由國家體育總局或教育部組織的青少年單項比賽、分區賽、分項賽、系列賽、全國中學生比賽)前6名,江蘇省體育比賽(由省體育局或省教育廳組織的省運會、省級單項比賽、省中學生比賽)前3名的考生,可根據志愿直接錄取省屬高職(專科)院校相關專業學習。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錄取時將在考生總分(藝術類考生的文化分)基礎上照顧加分投檔(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投檔條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項),由高校決定是否錄取,本條可與第1、2條中的獎勵政策同時享受: (1)烈士子女、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錄取時可加10分投檔。 (2)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時可加3分投檔。 (四)錄取時間及批次安排 錄取工作自6月22日開始,具體安排為: 6月22日至6月24日,本科批次院校錄取。 6月28日至6月30日,專科統招批次院校錄取。 二、“轉段升學”錄取工作 (一)錄取辦法 自2015年起,我省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試點項目中職與本科“3+4”、中高職“3+3”分段培養的中職學生轉段升學工作(以下簡稱“轉段升學”)統一納入對口單招錄取。 對符合“轉段升學”條件,經試點學校(含牽頭院校和中職校)考核合格的學生,其中中職與本科“3+4”分段培養的學生必須參加對口單招文化統考(不含專業綜合理論),并取得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 中職與本科“3+4”、中高職“3+3”分段培養的中職學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牽頭院校報送的“轉段升學”擬錄取名單指定投檔錄取。 (二)獎勵政策 參加國家及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技能大賽獲獎的考生,必須參加對口單招統一網上報名,獲獎的競賽項目必須與所報科目組對口,方能享受轉段升學獎勵政策。 中職與本科“3+4”分段培養的學生,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專業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或省技能大賽一等獎,且德育成績合格,參加文化統考(不含專業綜合理論),并取得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可直接“轉段升學”至本科牽頭院校。中高職“3+3”分段培養的學生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專業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或省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且德育成績合格,可直接“轉段升學”至高職(專科)牽頭院校。兼報對口單招的轉段學生,如未被轉段錄取,且符合對口單招獎勵與照顧政策條件,可在對口單招錄取時享受相應獎勵與照顧政策。 (三)錄取批次 轉段錄取與對口單招本科、專科統招批次錄取工作同期進行。其中,中職與本科“3+4”分段培養錄取在對口單招本科批次錄取前進行,中高職“3+3”分段培養錄取在對口單招本科批次錄取后、專科統招批次錄取前進行。 三、對口單招專科注冊入學批次錄取工作 (一)注冊入學條件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基本條件,參加對口單招報名和體檢,且未被對口單招本科或專科統招批次錄取的考生方可申請注冊入學。在此基礎上,院校可根據專業培養情況,對申請注冊本校的考生提出技能和相關考試成績等要求。僅申請注冊入學的中職學生可以不參加全省統一專業技能考試,但專業技能必須達到院校提出的要求。 (二)注冊入學程序 注冊入學須通過省教育考試院設立的網上管理平臺(網址為:https://zzxszcrx.jseea.cn)進行,共分兩輪,每輪均包含考生申請、院校審核、計算機匹配錄取三個過程。 1.考生申請。符合注冊入學條件的考生,通過網絡登錄省教育考試院注冊入學管理平臺,輸入考生號、身份證號后六位(為初始密碼,首次登錄后請立即修改密碼)和動態口令,按“院校+專業”的方式可同時注冊6個“院校+專業”志愿。 2.院校審核。院校依據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錄取原則,對提交注冊申請的考生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考生即為院校預錄考生。 3.計算機匹配錄取。省教育考試院通過計算機系統,按照考生填報志愿的先后順序和院校確定的考生預錄取順序自動匹配錄取1個院校及專業,注冊即完成,考生不再需要通過網絡確認錄取信息。 凡上一輪符合條件未注冊成功的考生,均可繼續參加下一輪申請;凡已成功注冊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請注冊其他院校;未能成功注冊的考生,一律不予辦理錄取備案手續。 經過考生申請、院校審核、計算機匹配錄取后未完成計劃的院校,可在下一輪繼續接受考生申請,注冊計劃數為上一輪未完成的計劃數。院校須在當輪次申請注冊本校的考生范圍內確定預錄取順序名單。當院校錄取考生數達到招生計劃數時,即視為完成招生計劃。 (三)注冊入學時間安排 第一輪:7月1日至2日 7月1日8:30-17:00,考生網上提交注冊申請。 7月2日8:30-12:00,院校審核確定預錄取考生順序。 7月2日13:00-17:00,計算機匹配錄取。 第二輪: 7月3日 8:30-11:00,考生網上提交注冊申請。 11:30-14:00,院校審核確定預錄取考生順序。 14:30-17:00,計算機匹配錄取。 四、錄取工作要求 1.各招生院校要充分認識做好對口單招錄取工作的重要意義,全面實施高校招生工作“陽光工程”,切實做到“四個嚴格”,即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嚴格規范招生宣傳,嚴格規范招生行為,嚴格規范收費行為。認真落實高校招生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切實維護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嚴肅性、權威性和公平公正。參加專科注冊入學批次的高職院校須嚴格執行注冊入學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加強招生管理,規范注冊程序,杜絕違規行為,維護招生信譽,確保注冊入學錄取工作平穩順利。 2.各招生院校要嚴格按規定程序,按時完成閱檔、退檔、審核等各環節工作,保證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對無故超過時間或未按要求完成相關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試院將根據所發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或學生注冊申請信息,按有關高校招生計劃數及錄取規則代為錄取,并設置考生電子檔案為預錄狀態,同時書面通知有關高校。 3.根據教育部2020年來源計劃管理要求,對口單招專科注冊入學計劃,原則上不得轉為普高考生注冊入學計劃。公辦高職院校對口單招專科注冊入學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不得轉為高職院校統招批次計劃。 4.高職院校如需對申請注冊本校的考生進行面試,須提交詳細的面試方案和具體實施辦法,報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批準后方可執行。有關中職學校要積極做好注冊入學的宣傳發動工作,主動向考生宣傳解釋注冊入學的政策,通知注冊入學的時間節點,指導考生申請注冊入學。 5.高校新生錄取名冊須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并加蓋省教育考試院錄取專用章。高校錄取新生電子檔案與錄取新生名單應完全一致。高校須妥善保管好上述資料,在確認無誤后方可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到原畢業學校(單位)領取密封后的個人紙質檔案材料,到高校報到時移交給高校。被注冊入學錄取的考生,還須憑中職學校畢業證書辦理入學報到手續。 6.凡已被各類普通高校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對口單招錄取。凡已被對口單招錄取的考生,也不得參加各類普通高校錄取。 五、招生經費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關于對參加網上錄取的普通(民辦)高等學校收取網上錄取費的通知》(蘇價費〔2001〕191號、蘇財綜〔2001〕99號、蘇教財〔2001〕68號)的有關規定,參加我省遠程網上錄取的各高校須按照30元/人的標準繳納網上錄取費用,該項費用不得向學生收取。請各高校務必在錄取前將錄取費用匯至我院,我院將根據匯款情況郵寄新生錄取名冊。 收款單位:江蘇省教育考試院; 賬號:10100501040000222; 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南京市云南路支行; 匯款內容:普高對口單招(轉段升學)錄取費。 六、其他事項 1.各招生院校須認真填寫《2020年對口單招錄取期間聯系方式》(見附件),并于6月16日前報省教育考試院(聯系人:俞鋒;聯系方式:電話025-83235944)。 2.對口單招(含“轉段升學”)本科和專科統招批次招生院校須于6月19日,對口單招專科注冊入學批次招生院校須于6月30日,根據我院提供的用戶名和登錄密碼,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上錄取Web服務器,熟悉有關錄取政策,核對招生計劃,做好錄取前的各項準備工作。(用戶名、登錄密碼、相關錄取軟件及注冊表另行通知) 3.各市招生辦(考試院、招考中心)要及時將本通知轉發至所轄縣、區教育局、招生辦及有關中職學校,確保我省2020年對口單招錄取工作順利進行。
2020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