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社會關注的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江蘇參加升學考試政策,12月31日正式公布。江蘇省教育廳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正式發布了來蘇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該省參加升學考試的政策。從2013年起,凡具有江蘇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隨遷子女,均可參加當地中考和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錄取,具體辦法由各省轄市制定。凡在江蘇省取得普通高中學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學習經歷,其監護人在該省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隨遷子女,均可在江蘇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和本科、專科層次錄取。江蘇省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予以補報名。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做好來蘇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實施意見》)于12月28日正式下發。 江蘇省是外來務工大省之一。據統計,至2011年底,在江蘇省就讀的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達48.74萬人,其中小學階段外省籍隨遷子女在校生約占8.8%,初中段占5.2%,高中段占3.4%左右。 省教育廳新聞發言人、洪流副巡視員介紹說,由于江蘇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已經結束,《實施意見》出臺后,江蘇省將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予以補報名,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為此已經出臺了補報名的具體辦法。因江蘇省2013年音樂類、美術類專業省統考工作已經結束,凡申請補報名且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只可在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以及對音樂類、美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不作要求的相關院校的藝術類校考專業中選擇報考。 凡經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在縣(市、區)招辦確認報名點后,由考生自行上網(http://pgbm.jseea.cn)如實填報報名信息,并對自己所填報內容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網上報名的時間為2013年1月24日至26日,考生須在2013年1月27日下午5時前到縣(市、區)招辦指定地點確認報名信息,逾期不予補報。所有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在確認高考報名信息時,均須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對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的真實性作出承諾,通過提供虛假信息獲得報考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并將有關事實記入考生高考誠信檔案。 隨遷子女的高考報名辦法與本省籍考生相同。報名時考生須如實填寫《2013年來蘇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申請表》(含考生個人信息、監護人職業和居所信息及學習經歷證明等),交驗戶籍證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穩定住所(含租賃)證明、監護人就業證明。考生高中階段學習經歷的審核由學籍所在學校負責,并由班主任、校長簽字確認;學籍審核由就讀學校所屬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在網上報名后,考生需持有關證明到就讀學校所在縣(市、區)招辦指定地點進行高考報名信息現場確認。 《實施意見》要求,各地招生考試委員會要統籌做好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工作。教育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依據隨遷子女升學考試人數合理調配資源,做好考生報名組織、資格審查、考試實施、招生錄取等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要將隨遷子女教育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公安部門要加強對流動人口的服務管理,及時辦理居住登記等手續,并向有關部門提供信息核查比對服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及時提供相關人員的務工就業信息。 省教育廳新聞發言人、洪流副巡視員介紹說,《實施意見》既充分考慮了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公平受教育權利和升學機會,促進人口合理有序流動的因素,也統籌考慮了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升學考試需求和江蘇省教育資源承載能力等現實可能。 關于參加中考的政策,《實施意見》規定,凡具有江蘇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隨遷子女,均可參加當地中考和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錄取,具體辦法由各省轄市制定。 |